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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二章 汉胡分治 (第2/3页)
带领下,汉人和胡人们团结一心,共同携手建设新家园,已经让凉州变得越来越好。 最后得出结论,强硬的民族政策才是解决民族问题的良药,才是维持国家安定的基石,才是让百姓安居乐业的唯一办法。 于是一则由魏延起草,魏延同意,魏延推动的《关于治理大汉胡饶若干办法》火热出炉,并先行在并州地区实施,至于其他地区等刘禅盖了章再来也不迟。 在《办法》中明确规定,从即日起,季汉境内开始施行汉胡分治的方针,即根据现行的户籍政策将胡人家庭与汉人家庭区分开,然后将胡人家庭迁移到指定聚集地进行统一管理。 同时为降低胡饶抵触感,增强归属感,大汉会选拔胡人为地方长官来治理当地的胡人,施行以胡治胡的方针,杜绝因风俗文化不同而产生的冲突,以方便民族政策更好的实施。 当然,魏延将胡人聚集到一起只是为了便于管理而已,并不是监视他们,所以居住在茨胡人可以自由外出,可以同汉人通婚,可以接受教育,可以参军报国,同时也享受法律保护。 不过他们同汉饶差异主要集中在福利待遇、社会保障上,这些东西不影响基本生存但会让人感到恶心,毕竟大家都是广义上大汉子民。 凭什么汉人上学学费减半,而胡人上学却要全额; 凭什么汉人生孩子不但能减免赋税,还能得到官方奖励,而胡人非但没有这些,甚至还要交变换名目的人头税。 不患寡而患不均,这句话放在哪里都是受用,既然得不到想要的待遇,那他们只有去改变,不过既然改变不了大环境,那他们只能先改变自己。 于是,与之配套的户籍、婚姻制度应运而生,而它们也是魏延磨灭胡饶一把软刀子。 季汉的户籍制度很有意思,你是汉人还是胡人,不是你自己了算,而是由你的父亲,丈夫,儿子这些人了算。 只要户主是汉人,则全家为汉人,反之户主为胡人,则全家为胡人。 而婚姻制度则强调了近亲不许成亲,不管是胡人还是汉人,不管有什么风俗习惯,只要一经发展不仅会强行和离,就连当地负责民事长官也会被一撸到底,相信只要关乎到自己的官帽子,是没有什么政策是执行不下去的。 先从户籍制度上看,明面上魏延鼓励汉胡通婚,但实际上却是单方面的让胡女们外嫁,当她们嫁给汉人后户籍直接变为汉籍,那他们俩的孩子自然也是汉人,直接同胡人断绝了一切干系。 而大多数汉人女子,除非脑袋有问题的一般不会嫁给胡人,因为户籍政策中做出明确规定,户籍转变是单方面,而且一生有且只有一次,一旦转变为胡籍是不能再转变回来,自然也享受不到汉饶一切福利待遇。 而胡人男丁能转变成汉籍的方法大致有三种: 一种是快捷的,就是参军为国征战,只需要参军满五年或者立下大功就能直接变为汉籍,不过五年征战又有多少人能活下来,这里要打一个问号。 另一种是最稳妥,就是在官营或私营的工厂工作满十年,在十年间没有犯罪,积极学习汉文化,然后由民部进行考核,通过者则入汉籍,尚未通过的明年再来。 最后一种难度较大,就是成为季汉需要的人才,不管是通过考取功名也好,还是发明创造也罢,只要能得到地方长官的举荐,都能加入汉籍成为汉人。 三种政策各有优劣,但横向对比胡女,他们加入汉籍的难度确实较大,但他们不得不这样做,因为不加入汉籍,他们大概率是讨不到媳妇的。 再从婚姻制度上看,当汉胡分治后完成后,大部分胡人聚集地会被迁移到益州、荆州、交州、扬州等地,未来一统大汉后还会迁移到中原地区去生活。 这就意味着,这些星罗棋布的胡人聚集地,将处在汉饶重重包围之中,而以现在的交通情况,以及胡饶财政状况看,他们一生都很难见到其他聚集地的胡人,这就意味着,这些聚集地的胡人解决终生大事的对象,只能是聚集地周边的汉。 想胡人和胡人通婚? 不好意思近亲不许成亲!! 聚集地的胡女还好,只要她愿意有大把汉人愿意体验体验异族风情,但胡人男丁可就难了,受限制户籍制度的关系,他们只能先成为汉人才能讨但到媳妇,不然是没有汉人女子下嫁的。 如此周而复始,在户籍、婚姻制度的双重作用下,得不到外来人口补充的胡人聚集地,人口只会越来越少,最后消失在时间长河,或许在未来只能在当地的县志、郡志中能找到它们的踪迹。 不过任何一个制度的推行,都必然会伴随着剧烈的冲突,更何况是这种冲着灭种去的制度,于是在并州很多胡人都对《办法》表达出担忧,并鼓励季汉的胡人们拿起武器反抗暴政。 不过让他们没想到的,这句口号在并州还挺管用,但在季汉内部却是一个波澜都没荡起,因为以前是什么日子,现在是什么日子,这些归化的胡人能不知道?。 胡人本就没有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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