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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来来来,捅这里,看我会不会死 (第2/2页)
吸一吸,所以身上会装着打火机。” 姜古淡淡一笑,道:“其实尤其是到了现代,女性吸烟人数所占的比例,是逐年递增的。” “嗯,身边的确好多人都吸烟。”金未来道。 “现代的生活看似比古代好很多,实则不然,古代还有一套完整的礼制,约束着男女,有一句古语说的好,叫做发乎情,止乎礼。” “发乎情,止乎礼……”金未来念叨了一句,随后安静的听着姜古说话,感觉他的谈吐,见识,远在她之上。 “但到了现代,这套礼制已经被西方那些号称文明,发达的国家,给完全的摧毁了。 有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 金未来露出疑惑。 “就是那些文明,发达的国家,他们是讲究血统的,但在我们这里,好像只有畜生,才讲血统啊。” “噗呲,哈哈哈……” 金未来被姜古这番话逗乐了,问道: “姜先生对中外的文化很有研究吗?” 姜古摇头,道:“没有,只是活得久了,看的透彻了一些。” “哦。”金未来微微点头道:“那姜先生活了多久了?” “两千多年。”姜古淡淡道。 “两千……多年?”金未来有些震惊道:“这么久啊!” “其实也不算久,可能对某人来说,就是一瞬间的事情,一闭一睁,两千年就过去了。” 姜古吸着烟道。 “哪有那么久的。”金未来道。 “比如彭祖啊,八百岁为春,八百岁为秋,八百年只相当于人家的一个季节。” “彭祖?那不是古文上的人物吗?”金未来疑惑道。 “是的,但也是真实存在的。”姜古反问道: “僵尸都存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是不被允许存在的吗?” 金未来若有所思的想着。 “你没见到,不意味着不存在,人类再没有发现恐龙化石以前,也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存在恐龙这种生物。” “哦,这么说也有道理。”金未来点了点头,好奇道: “那你这两千年是怎么度过的?” 姜古沉吟一会,道:“其实,你不用非要活两千年的,等到了有一天,你的亲朋好友,这个世界上认识你的人都去世的时候,你会感觉十分的孤独。 或许一两百年左右,你的心就老了,再也不想对人付出感情了,因为你知道感情一旦付出,等他死的那天,你又会变得很心痛。” “那我找个僵尸男朋友不就行了?”金未来想了想道。 姜古摇头道: “我说的他,不是非要指男朋友,也可以是指单纯的好朋友,包括同性与异性。” “哦,我明白了。” 两人继续在街上散步。 …… 夜晚,一家酒吧中。 司徒奋仁略感无聊的喝着酒,想起自己之前还是总监,现在竟然被下属骑到了自己头上,真让人唏嘘啊。 在他打发无聊时间的时候。 一个声音引起了他的注意。 “仙子,慢点慢点,小心台阶,小心台阶。” 一位红衣打扮的光头男子,卑躬屈膝的扶着一位衣着光鲜亮丽时尚的女子,走了进来,坐在酒吧内的一个桌子上。 “来一瓶伏特加!” 红叶喊道。 在女子身后,还站着一个二十来岁,帅气的男子,像是一个保镖一样。 酒保将一瓶伏特加递了过来,红叶连忙为其打开,倒了一杯,递给那女子,恭敬道:“仙子,您请。” “小红做的不错。”李裹儿对其微微一笑。 “哪里哪里,能够伺候仙子,是小红的福气,小红求之不得呢。”红叶谄媚道。 噗呲…… 站在李裹儿身后的黄有武想憋住不笑,但实在是憋不住了。 红叶一脸不高兴的盯着黄有武,还敢嘲笑他? 哼! 争宠争得过我吗? 小样~呸! “小红……” 黄有武有些想笑的叫了一声,三十四岁的光头男人,叫小红,哎呀妈呀,太让人受不了了。 “小红也是你TM叫的?”红叶不悦道。 “小红~” 李裹儿叫了一声。 “哎,仙子,有事尽管吩咐。”红叶卑躬屈膝道。 内心哼哼道,等老子有一天做大做强了,就让你知道什么叫红叶爷爷!! “我不喜欢喝这种洋酒。”李裹儿说道。 “明白,这里也有好喝的饮料,我这就给仙子去取。” 红叶朝着吧台走去。 黄有武一想起红叶卑躬屈膝的样子,他就想笑。 “小黄啊……” 黄有武:…… 这是叫狗呢? “在!” “我想吃点水果。”李裹儿淡淡道。 “喳……” 司徒奋仁摇了摇头,什么玩意?奇奇怪怪的。 一个女人朝他走来,笑道:“哟,帅哥一个人啊。” 司徒奋仁道:“直接点,你家还是我家?” “你家,不过得等我一会。”女人说完,便去了一趟厕所。 此时有三个男人坐在了司徒奋仁的旁边。 “要不是最近看报纸,我快把救世者给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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