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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诗词之光,传颂天下 (第2/2页)
“我们小姐尤其喜欢诗词,平时喜欢看《诗词散集》之类的书。” 陈锋听了,内心一动, “能拿给我看看吗?” 荷花看了莺莺一眼,莺莺笑道, “既然公子感兴趣,你就拿给他看看吧,公子是有文道气运加身的人,就怕是看不上眼呢。” 荷花拿了一本诗词集递给陈锋,陈锋接过来翻看了一下,基本上都不认识,而且,诗词都比较幼稚,和穿越前熟读的唐诗宋词相比,可以说完全不是一个档次的,不入流。 莺莺看着陈锋的神情,笑道: “公子,这些都难上大雅之堂,让公子见笑了。” 侍女荷花说道: “要不请公子写一首诗送给我们家小姐吧,公子文道气运加身,写出的文字一定大放异彩,我们小姐也能沾沾公子的气运,也不枉我们小姐对公子的一片真心。” 这就是日常配合默契的主仆,小姐不用开口,侍女却能恰到好处地说出小姐的心声,即便陈锋拒绝了也不损小姐的面子。 陈锋昨晚一句文道真言激发文道气运,令得莺歌楼的头牌莺莺倾心不已,如果陈锋能够单独为莺莺留下片言只语,也会提升莺莺的名声和地位。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人家陪你睡了一晚,好歹给点东西吧? 谈钱太俗。 陈锋一笑,说道: “行,笔墨侍候。” 莺莺一听大喜。 侍女荷花兴奋地说道: “公子请移步,” 陈锋起身,三人来到了书桌前,荷花摆好了笔墨纸砚。 陈锋提笔,略加思索,写下了几句。 “天生丽质难自弃,回眸一笑百媚生。 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这是长恨歌中的几句话。 白居易的长恨歌有点长,陈锋以前背诵的时候,只喜欢其中的几句脍炙人口的句子,比如“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等等。 莺莺不是皇帝的妃子,陈锋也不是皇帝,所以陈锋不能全部抄写,摘取了其中的四句话组合成了一首新诗。 前两句“天生丽质难自弃,回眸一笑百媚生”,这句话形容莺莺的美貌和气质,形象生动,足以令莺莺自我陶醉。 后面两句“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这是形容自己对莺莺的感情。 当然,这是虚拟的一个对莺莺一往情深的郎君,只是为了和上面两句搭配在一起,将整首诗词的气氛烘托到高潮。 陈锋是不可能对莺莺“生死相随”的,这只是写诗而已。 好不容易穿越到一个新世界,拥有人生外挂,陈锋怎么可能就吊死在莺莺这一棵树上,就算莺莺不是青楼女子,陈锋也不乐意。 对于陈锋来说,青楼只是逢场作戏的地方,体验新生活的一个开始而已。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莺莺看着这首诗,心中默念一遍,一股莫名想情绪涌上心头,双眼瞬间就被泪水模糊了。 莺莺深情地看着陈锋, “峰郎,这是你送给我的吗?” 对陈锋的称呼从“公子”变成了“峰郎”。 陈锋心中暗叫不妙,后面两句不该写的,刚才应该把后两句替换成“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 可是,落笔无悔,白纸黑字,想要重新改写也不可能了,只能硬着头皮。 “咳,当然是送给你的,难不成是送给荷花的?” 陈锋一笑。 莺莺内心一暖,泪眼婆娑,说道: “这辈子为你死都值了。” “嗡!” 突然,一声轻响,一道金色光芒出现在了陈锋所写的诗句上。 金色光芒萦绕,挥之不去,仿佛天生一般。 “这是?” 陈锋愕然,什么情况,写首诗还自带特效? 莺莺也是惊呆了。 倒是一旁的荷花突然兴奋得大叫, “公子,小姐,这是诗词之光,传颂天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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