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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7 (第1/3页)
“他们看见宙斯钟爱的奥德修斯正被特洛伊人围迫不放,如同一群黄褐色的豺狗,在大山之上,围杀一头带角的公鹿,新近受过猎人的箭伤,一枝离弦的利箭,生逃出来,急速奔跑,只因伤口还冒着热血,腿脚尚且灵捷。但是,当迅跑的飞箭最终夺走它的活力,贪婪的豺狗马上开始撕嚼地上的尸躯,在山上枝叶繁茂的树林里。”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 他好像穿越了一个冗长、犹如看不到尽头一般的黑色隧道,穿过空无一人的旷野和那些困扰着他的感情,仇恨、愤怒、喜乐,穿过他之前不算长也不算短的那一点人生,来到了一个未知的世界。他好像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他梦见了占行简对他说,长久的航行之后他甚至愿意为了一口白面包蘸蜂蜜去死;梦见天空都被鲜血染成暗红色的漆吴山和骑着战象、骆驼而不可一世的蒙鸠依人,梦见自己站在威远城的大圣堂前听老爸和斯多葛学派的老头子们喋喋不休的用阿基拉古语争论那些他一直觉得高深莫测的话题。他梦见天阶山城风情万种的北陆妓女为自己掀开石榴色的裙摆,露出光洁如玉的大腿,梦见长夜堡的军需官给他送来的东海道红酒,梦见和李严一起在夜市撸烤的过了火候的鸡rou串,喝着被酿的nongnong的劣质啤酒。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清晨的阳光已经洒满了他的脸。 他猛然抬起身,想要大声呼唤什么人,却发现自己的喉咙干涸的几乎像是要撕裂。自己身下这片柔软的东西是什么?陈生伸手按了按,没错,那确实是一片沙地,他正处于一片滩涂之上。他看得到三条已经被海浪撕扯的支离破碎的舢板,一条在他身边不远处,两条在稍远的另一方。而那些维桑人,少年兵们,水手们,正稀稀拉拉的在滩涂上扎起了一个简易的营地,用舢板上拆下来的木板当做劈柴,架起了一个锅子,煮着似乎像是扁豆汤的黄褐色糊状食物。 “那这里确实是希罗了。”陈生这么想着。若不是自己的喉咙没法出声,他几乎要哭出声来:这里就是他日思夜想、心心念念想要抵达的埃及尔海彼岸,那个只存在于神话和传说已经吟游诗人的七弦琴中的梦幻国度。历尽艰险,损失了半数的人马,丢掉了几乎全部的行李,但他们终究还是来到了这里。 突然,陈生感觉到一只拿着水袋的手伸到了自己的脸旁。拳头上有着自幼习武时留下的老茧——毫无疑问,那是彭易之。这个冷峻而刚毅的北陆人此刻面色铁青,看陈生的眼睛也冷冷的,仿佛在向他抱怨。陈生接过水袋,连带着自己右侧肋骨一阵剧痛,不由得龇牙咧嘴起来。 “喝点水吧,团长。”彭易之像是自言自语般说,“占哥多少有些处理伤势的经验,你的肋骨八成是撞裂了,不过比起陆晴,这些都还不算严重。副官伤情更重一些,但是也没有性命之虞,我们已经把他妥善安顿好了,他醒的比你还早些。” “陆晴?他...”陈生喝了一口水,欲言又止。 “掉在海里啦,团长!为了救你和副官。”彭易之斜着看了陈生一眼,摇了摇头。 “他是个好小伙。”陈生叹了口气,“其他人呢?有多少人到了这里?” “一共五十七个人,半数以上都受了伤,有三个伤情严重活不下来的我们帮他们给解脱了。”彭易之看了看希罗大陆湛蓝色的天空,风暴过后的天空总是美的令人惊诧。“我倒是想知道,什么叫‘他是个好小伙’?他为你死了啊,团长。不是为的什么高大上的信念、理想或者什么值得跟自己孙子吹牛逼的伟岸目标,只是为了你,陆晴死了。” 陈生没有办法反驳,他找不出任何借口和理由来推卸责任。陆晴因为他而死,这是他不想看见的,但这件事确确实实的在那个风雨飘摇的晚上发生了。朱庇特垂青了陈生和刘峻辰,让他们在风暴中捡回了一条性命,但波塞冬却要走了陆晴,还有剩下那六十多个人的性命。 “你明白自己的责任吗?团长——副官还在睡觉,没有人会训斥我,请恕我对你说话如此无礼,但这确实是我的心里话,而且就算要被骂我也要说。”彭易之用木勺舀了一勺扁豆汤糊糊送进嘴里,“你睡了一天,这一天我想了很多东西。不管是漆吴山还是北陆号,太多的人因你而死。我没有责难你的意思,但我希望你能够明白自己肩膀上扛着的究竟是什么东西:在让他们实现自己的人生意义之前,说白一点就是让他们能够为了点儿什么而死之前,你都得背着他们的分量活下去。你明白吗?这里不是维桑,你也不再是洛溪团的官长,更不是去玉港搞旅游观光的那帮傻逼观光客,你是我们现今为止唯一的期望。我们所有人都把命交到了你的手上,就是为了和蒙鸠依人血债血偿,如果你不能够在这里做出一番事业并让我们把目标实现,我们会用余生——不,甚至见了阎罗王哈迪斯之后都会一直在诅咒你。这是我的真心话,我说话直,一直都这样,介意也毫不介意也好都随你。” “我明白的。”陈生简短的回答,仰头又喝了一口水。 他怎么会不明白呢?这里的每一个人,对蒙鸠依的仇恨都不比陈生更少。彭易之的家乡被骆驼骑兵烧成了白地,父亲和自己的挚友一起在泸牧山被屠杀,他们都不是坏人,不应该遭受到这样的事情——但这些悲剧确确实实的发生了。他有义务不让这些人白白死去,这份义务在他决意把这些少年兵们带到希罗之后变得更加沉重。 “嘟——” 铜号声。 那是陈生熟悉的声音,恍惚间,他好像回到了维桑的军营。一声号响,那是集合的命令,虽然音色略有不同,但那确确实实是铜号发出的声音。 他努力在彭易之的搀扶下站起身,树林中却窜出了十几名全副武装的骑兵。准确的说,他们骑着的并不是驯鹿,而是一种他们在之前的人生中从未见过、也从未听闻的动物,后来他们才知道,这种动物被称之为马匹。它们有着比驯鹿优秀许多的负重性能和速度,也不像驯鹿那般娇贵。但当他们第一次看到马匹的时候,许多少年兵仍然被吓得说不出话来。 为首的两名骑兵像是侍从,他们举着一柄即使骑在马上也能高出头顶的骑枪,骑枪枪头的下方系着一张三角旗,旗帜上绣着一朵红色的玫瑰花。他们的身后跟着的是三十多个拿着长杆武器的步兵和一名身着华丽甲胄的骑士。陈生震惊于他们构造奇妙的装备以至于忘了该向少年兵们下达命令:防御或迎击。骑兵们穿着的都是由整块儿钢板铸造而成的胸甲和显然是由钢板组合而成的复合胫甲,那名贵族的胸甲上甚至还雕刻着银色的花纹或铭文一类色装饰。那根本就不是维桑的冶铁技术能够达成的境界,在此之前,即使是陈生这样的官长也不过只能穿着由铁皮片拼凑成的札甲和科林斯开面盔,对于腿部的防护更是几乎没有。 “无需拿剑!”为首的侍卫高举自己的骑枪,绣着红玫瑰的三角旗在风中飘扬。“尊贵的卡尔加里王国国王雷耶斯·艾伯特治下,柯蒂斯堡伯爵里维拉·诺顿之子莫里斯·诺顿男爵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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