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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从这个案子开始吧(求收藏,求推荐) (第1/1页)
吃过午饭,张远与揉着肚子,一脸心满意足的潘奎回到了办公室。 潘奎果然是位言而有信的家伙,刚刚回到事务所里,还没等张远的屁股坐热,便已经拿着一封材料袋,来到了张远的桌前。 “你不是说要拜我为师吗?我手头上正好有个案子准备要立,要不咱们就从这个案子开始吧。” 潘奎说着,直接将材料袋放在了张远的桌子上。 “你先看,材料我准备得差不多了,看完咱们再讨论案情,分析诉讼技巧。” “没问题。” 张远做了个ok的手势,打开材料袋,从里面拿出了一沓材料。 这是一个有关健康权纠纷的案子。 原告陈莹,是一位爱美的青年女性,被告张美丽,则是一名瑜伽教练。 一通材料看下来,张远了解了案件的大致情况。 首先,张美丽作为一名瑜伽教练,她却并没有在拥有正规资质的健身房或者瑜伽培训学校教授瑜伽课程。 为了提高收益,张美丽选择在自己家的地下室里清出一块区域,弄了个名叫美丽女人的瑜伽工作室,并以此名义在小区里宣传自己,吸引学员前来学习。 而且在这过程中,张美丽虽然一直都以工作室的名义对外宣传,但其实从未进行任何工商登记。 至于原告陈莹,则是与张美丽同小区的邻居。 在了解到张美丽的工作室之后,本来就苦恼自己日渐隆起的小腹,然后又听说练习瑜伽可以达到减肥的效果,于是便果断报了名,成为了张美丽的学员。 至于导致纠纷的意外,就发生在陈莹第一次上课的时候。 当时,按照张美丽的要求,陈莹需要做一个类似下腰的动作。 陈莹是久不运动的人,更别说下腰劈叉一类对柔韧性有很高要求的动作了。 但是张美丽却没有了解到陈莹的实情,并且按照自己以往的老经验,辅助陈莹下腰,没想到一下子用力过猛,直接导致陈莹摔倒在地。 当时没有发觉什么问题,而且陈莹跟着张美丽做了后续几个简单的动作也没什么不适,不料当晚在家,陈莹突然发现自己的下肢出现了肌力改变的症状。 经过多家医院的住院治疗,最后伤情鉴定成了十级伤残。 之后,陈莹专门找张美丽,要求张美丽负起责任,但张美丽对陈莹的遭遇除了表示同情之外,涉及其他的态度便是一概免谈。 于是,陈莹便找到了潘奎,委托潘奎代理她起诉张美丽,要求张美丽承担自己的损伤责任,赔偿相应的费用。 同时,张莹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还提供了当初张美丽写给自己的学费收据,课程安排,以及医院的各种诊断证明和发票,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伤残等级鉴定书。 仅从这些材料上来看,这次的案子事实相对清楚,证据也比较充分,应该不存在什么难度。 而且张远再看潘奎写的起诉状的时候,发现也完全符合当初陆羽教给自己的简洁明了的要求。 至于代理词,因为并不打算提前提交,而且案件也还没立上,潘奎还没来得及写出来。 张远花了不到一小时,将整个材料看了数遍,自觉如果这个案件交给自己来代理的话,为了赚钱,自己有九成可能不会接受委托。 毕竟胜诉的概率太大,辛辛苦苦大半天,最后只得个几百块钱的收益,实在是划不来。 “看得怎么样,有什么想法吗?” 张远正要将案件材料还给潘奎的时候,潘奎已经主动过来询问意见了。 “我觉得要提前恭喜你,胜诉的可能行很大啊。” 张远笑了笑,说了潘奎爱听的话。 “诶,不能这么乐观。” 潘奎虽然听得开心,但还是不敢放松警惕, “你是不知道,类似这种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之前我也办过不止一个了,可都是开始乐观,中间摇摆,最后悲剧。” “不至于吧,这种案子,难道被告还能找出什么证据,说原告的伤残是原告自己造成的,原告把责任推到被告身上是存心的碰瓷,想从被告身上讹钱?” 张远觉得潘奎过于多虑了。 毕竟医院的诊断证明上,对于原告伤残的成因写得比较清楚,是因外力压迫导致的。 “不管怎么说,你既然说要拜我为师,我也跟你说了咱们的合作就从这个案子开始。 接下来,我们就来个情景模拟,由你扮演被告的代理律师,你就想尽一切办法为被告辩护,开脱被告的责任。” “行,没问题。” 于是,两人便坐到一起,开始以陈莹诉张美丽侵犯健康权的纠纷一案为背景,模拟起了庭审的状况。 潘奎的主张和代理都有现成的证据做依据,一切都是有的放矢,而张远,则是真正的演绎,一切都由灵感而来,只不过也得符合逻辑。 想来想去,如果要让张美丽得到无需承担责任的判决结果,唯一的突破口就是证明陈莹的受伤和练习瑜伽不存在因果关系。 在这过程中,就得寻找出可以证明这一主张的证据。 说原告陈莹原本就有伤残隐患? 这个思路好像不太符合实际,毕竟没人愿意放弃自己的健康不要去冒这样的风险。 不过潘奎还是很重视,将张远说的这种可能完整地记录了下来。 除此之外的另一个可能,就是陈莹从张美丽处练习完瑜伽到发现身体不适期间,出现了另外的情况导致了张莹伤残的发生。 如果张美丽能找到这样的证据,对于潘奎的这件案子来说,也是根本的扭转。 “那么请提供你的证据材料。” 当张远提出这个设想的时候,潘奎也没有直接否决,而是真的将自己放置在了庭审的情境当中,要求张远拿出证据进行证明。 证据,张远当然是拿不出来的。 不过张远可以猜想出几种符合实际的情形对自己的说法进行证明。 反正都是虚拟的,所以空口白话也无所谓,只要符合逻辑就行。 “证据一是影像资料,来自于小区的监控。 从监控录像中可以看见,原告从被告处离开之后,还与小区里的朋友进行了嬉戏打闹,双方之间有比较用力的打闹行为,包括对受伤部位的击打和推揉。 证据二是证人证言,来源于小区的保洁人员。 据保洁人员说,陈莹受伤的当晚,曾打电话要求他们去她家里收拾断裂的床板。 保洁人员曾经随口问了一句床板怎么会断了?原告说,可能是老化了,自己躺在床上一不小心就断了。” “所以你觉得,可能还存在导致原告受伤的其他人,或者其他物?” 张远说了自己这些听起来有些荒唐但又不是绝无可能的情况之后,潘奎不再沉浸于情境单中,反而带着一丝忧虑,认真地问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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