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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四章 果然有猫腻! (第1/1页)
李大发是迪化县兴农农资超市的店长。他是典型的投机分子。当初迪化市里有兴农农资超市的时候,他是一直在观望着,当超市开遍了北疆,准备往南疆开的时候,他找到了张雪灵,以自己的农资商店为资本,想要加盟。 张雪灵对李大发倒是没什么偏见,毕竟这个时候,能够自己开一家农资商店,那在本地也算是有着不错的人脉,有一定的销售渠道的。 其实到了后来,兴农农资超市已经不是全凭自己出资买楼、招聘人员、统一装修,而是一部分这样,一部分采取收购的形式完成。 李大发就属于后一种。他在九十年代初期就开了家农资商店,有手腕、有渠道有关系,他的农资商店在迪化市里数不着,但在迪化县里算是比较大的了。钱赚的不少,不过当兴农农资超市大面积铺开的时候,李大发就知道,自己发展的关键点到了。要么硬扛,这显然是不容易,毕竟兴农的规模对于他来说是巨无霸,根本抗衡不了。 那么就只有第二条路,加入进去。 所以李大发主动找到了张雪灵。张雪灵在考虑了李大发的农资商店后,提出了要求。 加盟是不可能的。兴农农资超市不是普通意义上的连锁,为了保证农资超市经营的特殊性,所有的分店所有权必须归公司所有。所以张雪灵给了李大发一个建议:由兴农农资超市收购李大发的农资商店,然后改造成迪化县分店,而李大发可以应聘农资超市的分店店长。 李大发同意了。 经过面试考核,张雪灵发现李大发虽然比较油滑,但能力不错,对农资这方面也比较熟悉,对于兴农的销售方式也有所研究。这样以来,当个店长是没问题的。 李大发自然也乐意,农资商店卖出去,自家拿到一大笔钱不说,还能当个店长。他可是打听过,兴农农资超市的分店店长,每个月有高额的工资不说,奖金也是非常的丰厚,收入都快赶上他以上自己开店了。而且当店长担的风险小,又靠上了一条大船,何乐而不为? 为了避免李大发把迪化县的分店搞成自家的店,在分店开张后的几个月里,张雪灵多次带着聂晓华来这里检查,发现李大发虽然城府深,但能力不小,经营方式也比较灵活,兴农农资超市在本地的影响力也在不断增加,张雪灵也就放下了心,把检查的权力下放到了聂晓华手里。 聂晓华最初检查也没发现大的问题,是最近才检查出这些问题的。 在车里听聂晓华把这些事情说明之后,林涛也想起了李大发这个人。虽然最近一段时间林涛对于农资超市过问不多,但也参加过一两次的季会,对于新的店长还是有点印象的。 他记得李大发这个人,是个秃顶的中年人,肚子比较大,是典型的后世所说的“腐败分子”形象。小眼睛,看人时眼睛仿佛从来不会盯在一个地方停留超过两秒,这种人城府比较深。 因此,林涛有印象。 车子到了迪化县兴农农资超市门口时,林涛发现,这里的人流量还不少。店面比较大,统一的装修,和附近两边的店铺相比,高端大气不少,至少那牌子很醒目,门口的停车场也停了不少的汽车、拖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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